問答:上帝不可能是全能,因為祂不能創造一塊祂自己舉不動的石頭。

2018年1月19日 Amy Wang (感謝我的中文老師2016年幫忙校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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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: cthoman/ 123RF Stock Photo

為了解答這個難題, 我們要先定義「全能」是什麼, 其次看聖經上的上帝是否真正全能。 有些事情我們知道是完全不可能的。 例如,畫一個四邊的三角形是不可能的,因為三角形的定義就是不容許有四邊。 如果全能的定義本身包括這樣不合邏輯的情況, 任何人或神都不可能算是全能。 但是這不表示沒有一個創造世界上帝,而只表示連上帝不創造不合邏輯的事。

哲學有很多相關的悖論,多半的例子屬指涉悖論(self-reference paradox)之事。 譬如:

  1. 「理髮師悖論」: 理髮師表示自己「只給那些不給自己理髮的人理髮」。 那麼,理髮師要不要自己理髮呢?
  2. 「集合論悖論」: 「一切不屬於自身元素的集合A」。集合A到底屬不屬於它自己? 如果集合A不屬於自己,它就得屬於自己。
  3. 「說謊者悖論」: 如果句子是「我在說謊。」, 我們不能說這句話是真或假的。若這句話是假的,說這句話的人沒有說謊,所以這句話就是真的。 然而,若這句話是真的,說這句話的人沒有說謊,所以這句話是假的。

這些例子都是邏輯和語義學的問題。 我認為我們應該避免在語言上掉入該悖論的陷阱。我們在定義全能的時候應該只限於合邏輯的事情。

那麼,聖經上有沒有聲稱上帝有這種不合邏輯的全能? 馬太福音說 :

「耶穌看著他們,說: 「在人這是不能的,在神凡事都能。」 (馬太福音 19:26b).

然而, 我們必須看上下文來了解這個經文的意思。 根據聖經作者的定義, 「凡事」有沒有包括上述不合邏輯的悖論? 有一天,我注意到聖經提及了類似關於「凡」或是「萬物」的詮釋。 在以下經文,新約在全釋舅約的時候, 說明「萬物」有一個明顯的例外,也就是它不包括不合邏輯的情況。歌林多前書 15:27 說,

「因為經上說、『神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。』既說萬物都服了他、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。」

這個例子也顯示,在詮釋經文的時候,我們必須避免類似自我指涉悖論(self-reference paradox)的情況。 如果神可以把祂自己放在祂腳底下,那就會產生矛盾。 這個例子意味著聖經上的「萬物」和「凡事」明顯不包括不合邏輯的矛盾。換句話說,讀者應該知道「凡事」的範圍必須限制於合邏輯的事。

參考資料